我家有两辆半挂车,其中一辆聘用司机开,按照同行约定俗成,不签合同 一天400 ,按出工日期结算,不买任何个人保险。2024.10.17司机卸货期间从主驾驶下车摔下来了,尾椎骨有碎裂,住院选择保守治疗,两周后出院,住院期间花费5600。我们车时候买了人保的司机座位险和平安的车主无忧险可用于赔付,司机私下和两边保险公司协商最后只承担70%,包括误工费,医药费,陪护费,司机不同意,现在他把我告上了法庭,只认雇佣关系,没有起诉保险公司。 所以我想问: 1.我应该怎么才能携带上两家保险公司? 2.字数限制,其他疑问稍后发
劳动争议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2026-04-29 14:40:27152*****904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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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846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回复于 2026-04-29 17:46:17 咨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