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6年3月21日在东莞虎门与贺州货的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新能源汽车租赁合同,用于货运。现发现以下问题: 1. 合同中30%违约金条款未履行提示说明义务,属于格式条款; 2. 本人签署日期为3月21日,对方盖章日期为3月23日,日期不一致且未告知; 3. 对方未交付合同原件,且隐瞒车辆保险情况,强制收取500元出险费无依据; 4. 电子合同签署时人脸识别流程记忆模糊,对方未提供签署日志。 目前我已准备向12315投诉,同时考虑后续起诉,想咨询: 5. 如何主张30%违约金条款无效; 6. 如何追回500元不合理收费; 7. 投诉与起诉的衔接流程和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
-
-
-
-
吴亮律师月帮助1267人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1. 关于主张30%违约金条款无效,你可以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未履行提示说明义务,对方未尽到合理提示义务,你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 2. 追回500元不合理收费,可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对方行为构成不当得利,你有权要求返还。同时,对方隐瞒车辆保险情况,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你可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 3. 投诉与起诉衔接,先向12315投诉,保存好投诉记录。若投诉未果,可收集合同、支付凭证等证据,向法院起诉。起诉时注意诉讼时效,及时提交相关证据,维护自身权益。回复于 2026-04-23 18:17:20 咨询他
合同纠纷热门法律知识
合同纠纷最新咨询
-
就是一家机构骗我说门店急招人,要求我嗯上门,然后上门之后以技术不合格为由给我办理了贷款,然后他们现在就是说他们给我办理的这个贷款,他只是一个付费平台,确实只是一个付费平台,但是肯定放贷方对吧,然后我现在查不到放贷方,他现在意思我手上的证据只有嗯,工作人员反复承认说这只是个付费平台,不是任何借的借款,但是他确实是一笔贷款,这笔贷款肯定是银行贷给我的机构,不可能定钱分次宝只是一个技术支持,也不可能给我贷款,那只能是银行或者持牌的,金融机构
-
在国贸酒店付了1万的婚宴定金,有发票,写了时间日期酒店场地,但没有标注不满意不让退,付钱时工作人员也没有说不满意不能退,后订婚酒摆国贸,但国贸酒店菜品服务等全部掉线,菜品差,服务不到位,现在我们打算把定金要回来,酒店明确恐吓说不让退
-
我出售一个账号卖了220实际到账166,我找回来了,然后平台的的人线下到我户籍地要求赔偿,叫我给他转账3000,不然就公安局立案,这种情况是真的假的
-
杭州求识文化以免费调整为名诈骗收费 小红书莫名加我,说是我的账号有问题,可以免费给我调整,然后加我微信,一步一步的用“集赞、点赞、互动”的套路式笔记让我去发,然后要求付费4280元,我就支付宝付费掉入了陷阱!这家公司有好几起诈*引诱的前科,浪费了我的宝贵时间和金钱,我的诉求是全额退款!
-
我是在小红书上加的了个人小红书,他给推的运营X,跟X聊后签运营合同帮我注册美团等线上店铺上架货品并牵头联系他们合作的供货方,甲方是云岫网络科技,法人是王博林, 之后通过运营X拉群聊拉了供货A,之后是由运营X提供的货单选品(未共享编辑权限的在线文档),我给排除掉了几个后供货A按我的要求修改了货单并发出,运营X说他也没有编辑货单的权限,然后供货A给我王紫泉账户,我付款发货,到货后发现货不对板,在群里联系供货A,不回消息,无供货A其他联系方式,联系运营X说他也没有其他联系方式 后来查到,小红书是王博林,但是X身份不知道,A身份也不知道,货款打给王紫泉我认为的进货厂家为王紫泉,能起诉王紫泉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