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侵权维权>咨询详情

1.发生在网上,因为对方给店铺恶意差评,我打电话骂了她几秒说了恶心的话,后面她骂了我15分钟,我没有还嘴,气不过把她照片还有联系方式发在QQ群说她是小姐,当天我觉得不好因为无法撤回我就说了说不要传播了。 2.后面她在当地行政立案了.我这边受理做了笔录,他让我打电话或者发短信尽量私下和解,我在想对方不配合的话 我会不会最终坐牢 有案底

侵权维权陕西省-西安市2026-04-18 09:36:40185*****197

分享

律师回复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504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如果协商不好,你可能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包括行政拘留和罚款处罚 。
    回复于 2026-04-18 09:38:36 咨询他
  • 韩瑞律师
    月帮助311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你这种情况下较为严重,涉嫌侮辱和诽谤,最轻也要行政处罚
    回复于 2026-04-18 10:13:01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221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将对方照片和联系方式发在 QQ 群并进行侮辱性描述,此行为侵犯了他人隐私和名誉权,已被行政立案。若对方不配合和解,一般情况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可能面临治安处罚,如拘留或罚款,通常不会坐牢留案底;但如果情节严重,达到侮辱罪等犯罪标准,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则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留下案底。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回复于 2026-04-19 08:26:02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19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根据你说的情况,这个是有可能进行处罚
    回复于 2026-04-23 17:52:21 咨询他

相似问题解答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907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侵权维权类型活跃律师

侵权维权最新咨询

我也要提问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