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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天 1-4号是产假 后面正常上班 公司财务要扣除我1-4号的工资和社保 财务说我1-4号拿了生育津贴

劳动争议浙江省-温州市2026-04-16 13:16:08159*****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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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912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如果单位支付了生育津贴,这个可以用于冲抵产假工资的。
    回复于 2026-04-16 13:18:01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751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克扣工资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04-16 14:04:59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73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公司财务扣除你 3 月 1 - 4 号工资和社保的做法是违法的。生育津贴是对产假期间收入损失的补偿,与工资不能重复领取,但应遵循 “就高不就低” 原则,公司不能以你领取了生育津贴为由扣除工资。同时,社保应由公司正常缴纳,单位部分不能从生育津贴中扣除,个人部分可由公司代扣代缴。
    回复于 2026-04-16 14:11:2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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