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劳动争议>咨询详情

申请人于2024年5月26日入职被申请人处任护士,工作至2025年5月。被申请人未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工资通过河南农商银行对公账户批量代发,由同事胡明格微信转付申请人。 申请人怀孕5个月时身体不适,被申请人仍安排夜班连轴工作,未依法减轻劳动量;后申请人休完3个月产假,申请多休1个月时,被申请人院长以“想来就来,不想来拉倒”为由,在哺乳期内单方违法辞退申请人。

劳动争议河南省-开封市2026-04-10 14:11:02166*****624

分享

律师回复

  • 张媛媛律师
    月帮助20
    河南裕禄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04-10 14:12:45 咨询他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850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用人单位辞退是违法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和未签书面合同的2倍工资差额 。
    回复于 2026-04-10 14:12:56 咨询他
  • 张菁律师
    月帮助168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方未签劳动合同,可以主张二倍工资差额,违法辞退可以主张赔偿金。
    回复于 2026-04-10 14:18:17 咨询他
  • 崔红艳律师
    月帮助220
    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
    公司在申请人哺乳期内单方辞退的行为,极大概率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即“2N”赔偿)。但此结论的成立,需以公司无法证明申请人存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严重过错(如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为前提。
    回复于 2026-04-10 15:18:10 咨询他
  • 陈鸿雁律师
    月帮助8
    河南豫红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你有多项权益可以维护,医院做的太过分,可以点我电话咨询
    回复于 2026-04-10 16:03:54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683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 公司这种行为属于违法,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04-10 16:45:29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29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属违法行为,应支付未签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并补缴社保;孕期未按规定减轻劳动量及哺乳期内违法辞退女职工,均侵害了女职工权益,女职工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赔偿金、补足哺乳期工资等。
    回复于 2026-04-10 20:42:02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12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上述情况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
    回复于 2026-04-11 08:30:08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713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04-12 12:09:56 咨询他

劳动争议类型活跃律师

劳动争议最新咨询

我也要提问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