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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是一个做家政的阿姨。在我服务的过程当中,我做的红枣粥,枣壳没去掉,被大人吃饭时吞下肚子里,然后导致他去动手术,咨询一下成人,把这个枣核吃下去,是阿姨的错吗?因为这个事情在这服务期间,该不该给阿姨苦工资呢?

劳动争议湖北省-武汉市2026-04-07 11:18:33130*****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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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771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这个不属于阿姨的过错。应该是枣核吧?这个可以去掉,也可以不去掉 。除非双方有特别约定,否则阿姨不承担主要过错责任。雇主应当正常发放工资的。当然如果双方有特别约定需要去枣核,那阿姨存在过错,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回复于 2026-04-07 11:22:34 咨询他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271
    湖北理元理律师事务所
    您好,不是,这个不是您的错。
    回复于 2026-04-07 11:25:12 咨询他
  • 占静律师
    月帮助117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确定是枣核导致的吗?此前雇主有没有要求枣子,必须去核呢?
    回复于 2026-04-07 11:30:16 咨询他
  • 韩瑞律师
    月帮助274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下阿姨不需要担责
    回复于 2026-04-07 12:21:33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71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不是阿姨的责任。。。
    回复于 2026-04-07 13:55:42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643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没有规定红枣粥要去核,除非你们约定过要去核,那就是你的责任,否则他自己有一部分责任
    回复于 2026-04-07 16:18:54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07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若家政阿姨与雇主是劳务关系,阿姨做粥未去枣核导致雇主吞核动手术,若阿姨存在过错且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则需担责。工资方面,若阿姨无过错或已按合同约定尽力服务,雇主应支付工资;若阿姨有过错,可根据过错程度和合同约定,协商减少或不予支付部分工资。若是员工制家政公司派遣的阿姨,由家政公司承担侵权责任,公司可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阿姨追偿。
    回复于 2026-04-07 20:48:1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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