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于十几年前受雇于当地环卫所,主要工作是清扫街道。当时没有职工社保和职工医保,环卫所通过报销城乡医疗保险的形式给员工缴纳医保。后续七年前将环卫所将清扫街道的业务转包给一家新公司,这家公司正常缴纳职工医保和社保。今年我母亲退休,但缴纳社保年限不足,需要补缴,这时候可以起诉环卫所追缴社保费吗?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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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871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这种情况比较复杂,需要从几个方面来看。首先,环卫所当年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保,这确实不符合法律规定。不过,当时的社会保险缴纳政策和现在有所不同,而且已经过去了很多年,这可能会对诉讼产生影响。其次,环卫所的业务转包给新公司后,新公司正常缴纳了社保,这说明在转包之后的社保缴纳是没有问题的。关于能否起诉环卫所追缴社保费,法律上是有途径的,但需要考虑诉讼时效和证据收集等问题。建议先与环卫所进行沟通协商,看是否能够达成补缴社保的协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其责令环卫所补缴社保。如果这些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再考虑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解决。回复于 2026-04-23 16:38:26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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