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于十几年前受雇于当地环卫所,主要工作是清扫街道。当时没有职工社保和职工医保,环卫所通过报销城乡医疗保险的形式给员工缴纳医保。后续七年前将环卫所将清扫街道的业务转包给一家新公司,这家公司正常缴纳职工医保和社保。今年我母亲退休,但缴纳社保年限不足,需要补缴,这时候可以起诉环卫所追缴社保费吗?
劳动争议江西省-九江市2026-04-06 18:19:04188*****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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