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婚姻家庭>咨询详情

我去年12月被对方起诉离婚,因我终止妊娠未满半年,法院驳回起诉。今年2月底协商离婚,对方说彩礼66000、改口20000、领证20000、五金51000,让我给他现金5万加五金51000,共10万。他上次起诉时主张的彩礼66000加五金48000。我觉得无语,就算等他半年再诉,我也不用退10万吧。我们2025年4月订婚,5月领证并怀孕,8月底流产,12月他起诉。共同生活约7个月,但只是周末在一起,因我工作日回县城上班,周五晚回,周一早走。像我这种返还比例是多少?

婚姻家庭山东省-聊城市2026-04-01 20:16:26135*****363

分享

律师回复

  • 龚永青律师
    月帮助123
    江苏金木天律师事务所
    一般不需要退太多,在线的,具体可以点击头像与我一对一详细沟通
    回复于 2026-04-01 20:18:35 咨询他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850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这个需要看双方是否存在过错?如果你没有过错,退回彩礼及五金的比例较低。
    回复于 2026-04-01 20:18:41 咨询他
  • 韩瑞律师
    月帮助287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怀孕流产一般不退还彩礼
    回复于 2026-04-01 20:20:38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10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根据你的情况,关于彩礼返还问题,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中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如果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女方存在终止妊娠等情况,法院会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时间、有无子女、过错情况等因素来确定返还比例。 1. 你们共同生活约7个月,时间不算长,但也有一定的共同生活基础。 2. 你终止妊娠,身体和精神上都有一定损耗,这也是法院会考虑的因素。 3. 对方主张的返还金额过高,你可以与对方协商,适当返还一部分彩礼,比如30% - 50%左右,具体比例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和对方沟通。 如果协商不成,对方再次起诉,法院会根据上述因素综合判断返还比例,不一定非要返还10万。你可以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共同生活期间的支出凭证等,以证明你们有一定的共同生活基础,争取一个合理的返还比例。
    回复于 2026-04-01 20:21:25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29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你们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约 7 个月,离婚时彩礼一般不予返还,但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较高的,法院可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等确定返还比例。你有终止妊娠情况,法院通常会酌情减少返还比例,具体比例需由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判定。
    回复于 2026-04-02 07:00:31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12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彩礼一分钱不返还。
    回复于 2026-04-02 08:01:11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713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人民法院认定彩礼数额是否过高,应当综合考虑彩礼给付方所在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给付方家庭经济情况以及当地习俗等因素”。
    回复于 2026-04-02 11:12:44 咨询他
  • 崔红艳律师
    月帮助220
    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
    根据您所说的情况下,若对方提起离婚诉讼并请求返还彩礼,法院原则上不支持返还。对方主张的金额偏高,但还需要综合实际证据进行判断,存在判决酌情返还小部分彩礼的可能性。
    回复于 2026-04-02 16:02:39 咨询他
  • 张伟丽律师
    月帮助91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若对方提起离婚诉讼并请求返还彩礼,法院原则上不支持返还。对方主张的金额偏高,但还需要综合实际证据进行判断,存在判决酌情返还小部分彩礼的可能性。
    回复于 2026-04-03 16:57:28 咨询他

相似问题解答

婚姻家庭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