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婚姻家庭>咨询详情

你好,跟男方19年交往,21年订婚,22年结婚男方家办了婚礼但至今未领证,婚后同居三年多,男方上交所有工资,女方负责百分之九十的两人开支,男方多次欺瞒个人借贷欺骗女方(贷款的钱用于男方自己,没花在女方身上),男方家人为订婚结婚花的钱+男方工资,有百分之45-50用于给男方还个人贷款,百分之三十用于男方个人开销,剩下的用于共同开销,现在因为男方多次在我不知情的前提下借贷,曾经保证不再借屡教不改,导致我对他失去信任感情破裂决定分开,男方要求退还 女方家人第一次去给的红包+订婚钱+彩礼+男方婚礼酒席钱+工资+给女方哥嫂乔迁的红包,要我返还的具体金额没表明,想咨询一下女方哪些是需要退还的,比例大概多少

婚姻家庭湖北省-武汉市2026-02-03 20:55:41153*****585

分享

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3646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男方要求退还的款项中,有些是不需要退还的。首先,关于彩礼,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如果双方已经共同生活,一般情况下彩礼是不需要退还的。其次,男方家人给的红包、订婚钱等,这些属于赠与性质,通常也不需要退还。至于男方的工资,这是男方的个人财产,用于共同生活开支是合理的,也不涉及退还问题。男方婚礼酒席钱,这是男方家庭为婚礼支出的费用,也不属于需要退还的范畴。男方给女方哥嫂的红包,这是男方的自愿赠与行为,同样不需要退还。男方多次借贷且欺骗女方,这种行为是不道德的,也影响了双方的感情。在这种情况下,女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这段婚姻关系。如果决定分开,建议双方协商解决财产分割等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回复于 2026-02-03 20:58:01 咨询他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2466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这个情况女方不需要退还彩礼的。属于男方过错。
    回复于 2026-02-03 20:58:14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630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男方要求返还彩礼,法院应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共同生活时长、双方过错等确定返还比例。因此,女方家人第一次去收到的红包、给女方哥嫂乔迁的红包通常属赠与无需返还,订婚钱和彩礼可能需按一定比例返还,具体比例需结合上述因素判定。男方婚礼酒席钱一般视为男方家庭为促成婚姻的自愿支出,难以要求女方返还。男方上交的工资因已大部分用于共同生活开销及男方个人贷款、开销,女方无需全额返还,若男方能证明女方存在不当占有等情形,可就未用于共同生活部分要求返还。
    回复于 2026-02-03 21:13:11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386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婚姻家庭类型活跃律师

婚姻家庭最新咨询

我也要提问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