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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律师,我在扬州买新房时,开发商说‘买房送 10 万全屋装修’,结果收房后发现墙面开裂、瓷砖空鼓,装修材料和样板间完全不一样,找开发商维权,他们说‘免费装修没质保’,这合理吗?”“装修公司承诺‘签装修合同送全屋定制’,结果定制家具甲醛超标,板材是劣质货,现在公司拒不处理,我该怎么办?”
江苏首维律师事务所在处理扬州本地消费纠纷时,“免费装修”“赠送装修” 引发的维权咨询屡见不鲜。很多开发商、装修公司以 “免费”“赠送” 为噱头吸引消费者,实际却通过降低材料标准、简化施工流程、模糊合同条款等方式 “偷工减料”,导致装修质量堪忧。本文结合《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扬州本地司法实践,拆解 “免费装修” 的法律陷阱、常见套路及维权实操方法,帮扬州业主避开 “免费” 诱饵,守住合法权益。
1. 《民法典》第 657 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2. 《民法典》第 662 条: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3.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23 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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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类型 |
法律性质 |
责任承担规则 |
扬州本地实操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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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买房 / 签装修合同附随的 “免费装修”(如 “买房送装修”“满 10 万送 3 万装修”) |
附义务的赠与(核心:“免费” 是购买主商品 / 服务的附加福利,需以支付购房款 / 装修费为前提) |
赠与人(开发商 / 装修公司)需在 “附义务限度内” 承担质量责任,若装修质量不合格,需承担维修、更换、赔偿责任 |
扬州广陵区法院明确:此类 “免费装修” 不属于无偿赠与,若质量不达标,消费者可要求开发商 / 装修公司承担与付费装修同等的质保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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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纯无偿赠与的装修(如装修公司活动 “老客户免费局部翻新”,无任何附加条件) |
无偿赠与 |
一般情况下赠与人不承担质量责任,但故意隐瞒瑕疵或保证无瑕疵导致消费者损失的,需赔偿 |
扬州本地此类情况极少,多数 “免费装修” 均隐含附加条件(如要求推荐新客户),需举证是否为纯无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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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以 “免费” 为噱头的变相付费装修(如 “免费装修” 但强制购买高价主材、收取 “安装费”“管理费”) |
买卖合同(本质是付费装修,“免费” 仅为营销话术) |
需完全遵守装修服务的质量标准,承担与正常付费装修一致的责任(如质保、维修、赔偿) |
若装修公司以 “免费” 为由拒绝承担质量责任,扬州消费者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 “欺诈”,要求退一赔三 |
2020年3月,李某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该公司开发的精装样板房一套。到交房日,李某发现其购买的房屋装修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根本无法入住,因此拒绝办理交付手续。李某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协商房屋修缮赔偿事宜无果后,无奈之下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赔偿维修费用后交付案涉房屋。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辩称,即使存在质量问题,因该部分系公司赠送给业主的精装修部分,其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虽然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精装修名为赠送,但从商品交易常识判断,开发商所谓的附赠仅是促销手段,其附赠的成本已包含在房价中,并不存在单纯、无偿的赠与,且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赠送精装修的前提是李某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购房款,故该赠与行为应视为附义务的赠与,故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交付的房屋应符合装修质量标准且不影响买受人的正常使用,通过鉴定,案涉房屋的墙面、地面和顶面均存在不平整、裂缝等质量问题,故对于李某要求支付维修费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江苏首维律师事务所律师解读:此案体现法院的裁判逻辑 ——“免费装修” 若与购房、付费装修等主合同绑定,本质是 “有偿服务的附加福利”,开发商 / 装修公司不能以 “免费” 为由免除质量责任,需按约定标准或行业标准履行义务。
• 表现形式:样板间使用品牌主材(如马可波罗瓷砖、兔宝宝板材),实际装修却用三无产品、劣质材料;口头承诺 “环保材料”,实际甲醛超标;
• 法律风险:违反《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属于 “以次充好”,消费者可要求更换合格材料并赔偿损失;
• 避坑提示:签订合同时,务必将装修材料的品牌、型号、规格、环保标准明确写入附件(如《装修材料清单》),并要求开发商 / 装修公司盖章确认,避免口头承诺。
• 表现形式:宣传 “免费全屋装修”,实际仅包含基础硬装(如墙面刷白、地面铺砖),水电改造、吊顶、橱柜等均为 “增项”,需额外付费;若消费者拒绝增项,装修公司则拖延施工或降低基础装修质量;
• 法律风险:属于 “虚假宣传”“强制消费”,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避坑提示:签订合同前,要求商家明确 “免费装修” 的具体范围(如包含哪些项目、不含哪些项目),形成书面清单,避免后期被强制加价。
• 表现形式:合同中仅写 “免费赠送装修”,未约定装修质量标准、质保期限、违约责任;出现质量问题时,商家以 “免费装修无质保”“赠与财产不承担瑕疵责任” 为由拒绝处理;
• 法律风险:模糊条款不能免除商家的法定质量义务,若装修存在安全隐患或不符合基本使用标准,商家仍需承担责任;
• 避坑提示:合同中必须明确装修质量标准(如参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质保期限(如基础工程质保 2 年、防水工程质保 5 年)、违约责任(如逾期完工按日支付违约金、质量不合格需无条件整改)。
• 表现形式:开发商宣传 “买房送装修”,实际由第三方装修公司施工;出现质量问题时,开发商称 “装修由第三方负责,与我方无关”,第三方装修公司则称 “是免费赠送,不承担责任”,消费者陷入 “维权两难”;
• 法律风险:开发商与第三方装修公司构成 “共同责任主体”,消费者可要求二者承担连带责任;
• 避坑提示:签订合同时,要求开发商作为合同一方主体(或明确开发商对装修质量承担连带责任),避免后期互相推诿。
证据是维权成功的关键,发现装修质量问题后,第一时间收集以下 5 类证据:
1. 合同及相关文件:购房合同、装修协议、《装修材料清单》、样板间照片 / 视频(证明商家承诺的标准);
2. 质量问题记录:
◦ 拍摄装修质量问题的照片 / 视频(如墙面开裂、瓷砖空鼓、防水渗漏,需清晰展示问题位置、程度);
◦ 委托专业机构出具《装修质量检测报告》(如甲醛检测报告、工程质量验收报告),明确质量问题及原因;
1. 沟通记录:与开发商 / 装修公司的微信、短信、电话录音记录(证明你曾提出质量问题,商家是否拒绝处理);
2. 损失证明:因装修质量问题产生的损失凭证(如维修费用发票、租房费用发票,若因装修延误入住需租房);
3. 商家宣传资料:楼盘宣传册、装修公司广告(如 “买房送 10 万品牌装修”“环保无甲醛”),证明商家的宣传承诺。
1. 主动联系开发商 / 装修公司,提交证据,明确提出维权诉求(三选一或组合):
◦ 整改维修:要求商家在规定期限内对质量问题进行无偿整改,确保符合合同约定或行业标准;
◦ 赔偿损失:要求商家赔偿因质量问题产生的维修费用、租房费用、材料差价等损失;
◦ 解除合同并退款:若装修质量严重不合格(如存在安全隐患),可要求解除装修相关协议,商家退还对应装修价值的款项(如从购房款中扣除装修部分金额);
1. 协商过程中,务必形成书面记录(如会议纪要、协商函),由双方签字确认;若商家拒绝协商,可通过 EMS 邮寄《维权函》,留存邮寄回执和函件复印件。
若协商无果,可向扬州本地相关部门投诉,借助行政力量督促商家整改:
1. 投诉渠道:
◦ 12315 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或 APP):投诉商家 “虚假宣传”“以次充好”;
◦ 扬州市住建局装饰装修管理处(电话:0514-87329530):投诉装修工程质量问题,要求部门介入调查;
◦ 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商家合同欺诈、不公平格式条款;
1. 投诉时需提交证据材料(合同、照片、检测报告等),部门会在 7-15 日内受理并组织调解。
若投诉调解仍无法解决问题,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1. 管辖机构:
◦ 诉讼:向被告住所地(如开发商 / 装修公司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如房屋所在地)的扬州区县法院起诉(如广陵区、邗江区法院);
◦ 仲裁:若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向约定的仲裁机构(如扬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 诉讼 / 仲裁请求:
◦ 要求商家承担维修、更换义务;
◦ 要求商家赔偿损失(如维修费用、租房费用、检测费用);
◦ 若商家存在欺诈行为(如故意隐瞒材料劣质、虚假宣传),可要求 “退一赔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55 条);
1. 江苏首维律师事务所实操支持:
◦ 协助整理证据链,起草《民事起诉状》《仲裁申请书》;
◦ 代理庭审,结合扬州法院裁判倾向,制定维权策略(如重点论证 “附义务赠与的质量责任”);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商家拒不履行判决,可申请强制整改、冻结财产)。
1. 误区 1:“免费装修是赠与,质量差只能认栽”—— 错!附义务的赠与需承担质量责任,商家不能以 “免费” 为由免除;
2. 误区 2:“没有书面合同,无法维权”—— 错!宣传资料、聊天记录、样板间照片等均可作为证据,证明商家的承诺;
3. 误区 3:“装修质量问题不大,懒得维权”—— 错!小问题可能隐藏安全隐患(如防水渗漏、电路故障),及时维权可避免损失扩大。
“免费装修”“赠送装修” 的本质是商家的营销手段,而非真正的 “无偿福利”。扬州业主在遇到此类宣传时,务必保持警惕,签订合同前仔细审查条款,明确装修标准、质量责任;发现质量问题后,及时收集证据,通过协商、投诉、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权,切勿忍气吞声。
江苏首维律师事务所提醒: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商家的 “免费” 噱头不能免除法定质量义务。若你在扬州正面临赠送装修质量差、商家拒不维权等问题,可随时联系我们,我们将为你提供 “证据梳理、协商谈判、诉讼代理” 全流程服务,帮你精准追责,拿到应有的赔偿,让 “免费装修” 不再成为 “糟心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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