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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妈带着 3 岁宝宝在地铁上,与另外一名带着孩子的乘客有了点摩擦。对方先言语挑衅,然后我听不下去了,言语制止,他直接上手打我。然后我妈保护我,然后进行了反击。全程我没有动手。我妈一直在反击他,然后由于我妈情绪太激动,对方停手之后我妈又回去给了他一拳。现在是我我和我妈没有受伤,但是他受了点伤,达不到轻微伤。看病说花了 4000 多,还有眼镜坏掉了还要我赔,还有误工费,问我们要 2 万块钱。我想知道这种案件,我可以找他索赔精神损失费吗?因为的确因为这个事情发生之后我一直情绪不好,而且失眠,我也去医院看了,评估也不太好。如果我可以跟他索要索要精神损失费的话。那多少钱是合理的

其他湖北省-武汉市2026-01-29 15:51:25186*****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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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3711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1. 关于你是否可以向对方索赔精神损失费,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因侵权行为导致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你提到自己因该事件情绪不好且失眠,还去医院进行了评估,如果这些情况能证明你确实遭受了严重精神损害,那么你有权向对方主张精神损失费。 2. 至于精神损失费的合理数额,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个固定的标准。一般会根据侵权行为的严重程度、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以及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在你这个案件中,考虑到对方先言语挑衅且动手打人,过错较大,但你没有受伤,精神损害程度需要结合医院评估等证据来判断,可能在几千元到一万元左右是比较合理的范围。 3. 建议你先收集好自己情绪受影响的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评估报告等,然后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回复于 2026-01-29 15:53:19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878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 有明确被告身份信息建议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回复于 2026-01-29 16:22:1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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