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其他>咨询详情

情况如下:据报称,东莞富强电子有限公司员工林志强,于2025年11月13日12时55分左右,在到公司车间上班时途经一楼楼梯间时摔倒,导致右脚受伤,后被送至东莞市东坑医院治疗,于2025年11月29日诊断为:1.右跟骨骨折(撕脱性骨折)2.右足舟骨骨折(撕脱性骨折)3.右足骰骨骨折4.右足挫伤。经查,东莞富强电子有限公司员工林志强、于2025年11月13日12时50分左右,从公司饭堂一楼抽烟区到车间大楼上班途中,途经抽烟区一楼楼梯口时滑倒,导致右脚受伤。该事故发生在饭堂一楼抽烟区楼梯口,不属于其工作区域,且不是在工作时间内发生。故,林志强在本次事故中导致的伤害不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其他湖北省-武汉市2026-01-27 22:15:56131*****200

分享

律师回复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2670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社保局不予认定为工伤吗?
    回复于 2026-01-27 22:19:47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836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其他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