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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我之前在劳动仲裁拿到了不予受理通知书,然后打算去法院立案,但是法院要求我补交一份仲裁申请书,尴尬的是仲裁申请书被我弄丢了,怎么补救啊?

劳动争议湖北省-武汉市2026-01-19 19:03:4017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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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96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别着急,这种情况有办法解决。你可以先联系劳动仲裁委员会,说明仲裁申请书丢失的情况,请求他们协助提供一份复印件或者重新出具相关证明材料。通常仲裁委会有存档记录,可以帮你解决这个问题。另外,也可以向法院说明情况,看是否能通过其他方式证明你之前仲裁的申请内容,比如提交仲裁时的相关证据材料等。总之,积极沟通,问题都能解决。
    回复于 2026-01-19 19:05:20 咨询他
  • 韩瑞律师
    月帮助275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自己重新写一份,或者去劳动仲裁哪儿复印一下
    回复于 2026-01-19 19:07:34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646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拿身份证去调取一个档案
    回复于 2026-01-19 19:13:26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62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可以去仲裁委复印案卷
    回复于 2026-01-19 19:23:08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249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重新写一份或者到劳动仲裁委复印一份
    回复于 2026-01-19 20:13:15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12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可前往作出劳动仲裁不予受理决定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说明申请书丢失情况,申请查询档案并复印留存的副本,或根据原申请书内容重新撰写一份提交给法院。 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回复于 2026-01-20 08:15:06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611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01-20 10:31:57 咨询他
  • 李志峰律师
    月帮助6
    山西禹阳清池律师事务所
    可以联系我详聊一下情况,我给你具体分析
    回复于 2026-01-22 08:07:0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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