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6年集体土地征收,当时我家房屋在2001年被强制征收,但是宅基地还是我家的,。在2016年征收过程中,对我家宅基地补偿了,但是没有签订任何纸质性文件,请问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哪项规定
拆迁安置湖北省-武汉市2026-01-16 18:13:17158*****905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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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4002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这种情况可能涉及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征收程序的规定。土地征收需要遵循法定程序,包括签订补偿协议等书面文件,以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1. **未签订书面协议问题**: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签订书面协议是保障这些权益的重要环节,未签订可能违反了相关程序规定。 2. **解决方案**:建议您收集相关证据,如补偿款的转账记录、征收公告等,证明宅基地被征收及补偿的事实。然后可以向当地自然资源部门或政府反映情况,要求补签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3. **法律途径**:如果协商无果,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征收行为的合法性,并要求补签协议或获得合理的补偿。回复于 2026-01-16 18:15:29 咨询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