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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因为经营工作问题想要给计时职工多安排休息天数,休息时间按请假来算,在每月工资内扣除薪资,请问这个合法吗,要如何维权

劳动争议江苏省-泰州市2025-12-30 11:27:24187*****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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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颖律师
    月帮助564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 公司这种行为属于违法,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12-30 11:28:01 咨询他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2683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这个不合法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于 2025-12-30 11:28:02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366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1. 你们公司安排额外休息日并在月工资内扣除,需确保符合劳动合同和劳动法规定。一般应按实际请假天数计算扣薪,不能擅自以休息日抵扣工资,且需有明确的休息日安排和审批流程。 2. 建议先与员工沟通,制定书面休息安排及请假制度,清晰标注扣薪标准、计算方法、抵扣上限、使用时点及补偿情形,避免口头约定引发纠纷。 3. 若公司要以休息日替代工作日的形式降低薪资,需经过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员工不同意,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解决。 4. 如遇争议,可先走内部调解或申请劳动仲裁。收集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条、请假记录、考勤表、公司通知等。 5. 维权路径要点:单方单方面扣薪通常不合法,需以协商或法律依据为前提;如存在违法扣薪,可向劳动保障监察或仲裁机构申诉,要求恢复工资、支付拖欠部分,并请求赔偿。
    回复于 2025-12-30 11:33:14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648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12-30 12:08:10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436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公司因经营问题给计时职工多安排休息天数,按请假算并扣除薪资,一般不合法。若休息时间包含法定节假日或应休休息日,或公司未公示合法的请假制度,扣薪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职工可先与公司协商,要求补发工资,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12-30 15:11:14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540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根据你说的这个不违法,单方面放假的话,工资应该正常发
    回复于 2025-12-30 16:57:4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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