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1. 下单时间:2025年11月29日 2. 商品名称:2千克银条 3. 订单金额:24,750元 4. 商家名称:得丽银饰 5. 支付方式:支付宝 二、事实经过 1. 我于2025年11月29日在拼多多平台商家“得丽银饰”处购买了2千克银条,并通过支付宝完成支付,订单金额为24,750元。 2. 商家在商品页面明确承诺“48小时发货”。 3. 2025年12月4日,我发现商家仍未发货,遂与商家沟通。商家改口称承诺“15日之内发货”截至2025年12月26日,订单已超过29天仍未发货。 银价上涨我的损失达13250元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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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1053人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1. 现状判断:已购买2千克银条,支付完成但商家未按约定发货,超出承诺时限,构成交易违约。若以保税期等特殊情况未发货,应以平台页面承诺为准。 2. 可能的法律依据与权利:可适用民事诉讼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平台商家与卖家有履行义务的法律责任。若商品价格波动导致损失,需区分是否因商家行为导致损失,通常以合同违约为主。 3. 可采取的解决方案: - 与商家再次沟通,要求立即发货或退款,并保留聊天记录、订单截图、价格变动证据。 - 提出以原价购买并赔偿因价格上涨造成的差价损失的主张,但需以证据支持。 - 若商家拒绝应诉,申请平台介入或发起消费者维权投诉,保留证据,提交买卖合同、支付凭证、承诺发货时间、实际沟通记录。 - 如平台介入仍不解决,可向消费者保护机构或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违约责任及损失赔偿。 4. 风险提示:价格波动的损失是否可直接主张赔偿需法院认定,最好以商家违约和平台承诺未履行为核心诉求,附上价格波动的时间线证据。 5. 下一步建议:尽快整理证据材料,选择先协商再投诉或诉讼路径,避免时效损失。若需要,可提供证据清单模板辅助整理。回复于 2025-12-28 11:56:2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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