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3年6月至24年7月期间,就职于福建省旭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公司,其公司工头叶后辉手下岗位为消防弱电工,自24年12月25日起,公司以无正当理由,拖欠本人23年6月到24年7月的工资,累计拖欠金额24800元。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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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871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1、案件要点:您在福建省旭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工作,岗位消防弱电,工资自23年6月至24年7月被拖欠,总额24800元,至26年12月25日前未解决。请先整理并保存与用工、工资相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欠薪记录、公司通知等。 2、法律路径(基于现行劳动合同法律框架): - 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支付拖欠工资、加付滞纳金和经济补偿(如适用)以及赔偿因拖欠造成的损失。 - 证据要齐全: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银行转账记录、工作记录、公司欠薪通知等,尽量避免口头证据不足。 - 如公司拒不支付,仲裁裁决后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具体操作建议: - 先行向公司发出书面催讨,明确欠薪金额、结清期限(通常7日或15日),并要求提供清单与发票凭证。 - 如无回应,在劳动仲裁时提交完整证据材料,主张支付拖欠工资及相应的滞纳金;若公司存在非法解除或克扣,应同步主张相应赔偿。 - 同时关注社保、公积金与工伤等相关问题,如有欠缴可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4、时间节点要留意: - 劳动仲裁时效一般为一年,超过一年需评估是否有延长情形,尽量在发现欠薪后及时走程序。 5、其他注意: - 避免私下协商风险,签署任何和解协议前可请律师审核条款,避免放弃权利。若化解困难,可以考虑诉讼阶段同时主张相关赔偿。回复于 2025-12-27 14:29:04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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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758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回复于 2025-12-28 11:58:0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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