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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的事情,处对象然后分手了,分手之后他一直纠缠我,一直给我钱,买东西,金额大概在六七万左右,转帐的时候都备注了自愿赠予,当时我一直不要,不要的话他一直纠缠我,现在过了一年多了,想要回去,还一直打电话给我上班的地方

其他湖北省-武汉市2025-12-25 19:56:20193*****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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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2683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属于赠与,你可以拒绝退还的。
    回复于 2025-12-25 19:56:56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436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恋爱期间转账备注 “自愿赠予”,若为小额款项或具有特殊含义的款项,一般视为一般赠与,分手后通常不可返还;但六七万的大额款项,可能会因隐含以结婚为目的而被认定为附条件赠与,未达成结婚目的时,对方有可能有权要求返还。对于其纠缠行为,若影响正常生活,可收集证据报警,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该行为可能构成骚扰,公安机关可依法给予处罚。 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回复于 2025-12-25 19:59:33 咨询他
  • 陈娜律师
    月帮助27
    河南归德律师事务所
    既然对方每次都已经备注了自愿赠予,这个钱你可以拒绝返还,如果对方一直对你骚扰,已经给你造成严重影响,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电话沟通,或者向对方发律师函警告对方对你骚扰、威胁、恐吓,这属于违法行为,侵犯你的个人隐私权,严重的可能还将会构成寻衅滋事罪。
    回复于 2025-12-25 20:01:01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366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1. 情况要点:对方多次纠缠并赠与钱款,属于民事纠纷,涉及不法干扰与敲诈式催促风险。若对方持续通过工作地点骚扰,可能构成滋扰或侵权行为,应及时善后处理。 2. 解除与措施: - 暂时不要再接受对方转账或物品,明确拒绝并以书面或短信留存证据,说明不再接受任何赠与。 - 收集证据:通话记录、短信、转账凭证、对方自愿赠予的备注、拉黑或屏蔽记录等。 - 若对方继续骚扰,提出正式的停止联系通知,必要时告知对方将采取法律途径。 3. 法律途径与建议: - 可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记录骚扰行为,必要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或反家庭暴力相关保护措施(以当地执行情况为准)。 - 如对方以钱财为条件要求和你继续联系,建议在律师见证下办理相关追回或不再往来事宜,避免产生新的债务或对簿公堂的风险。 - 如对方有重复的财产转移行为,保留银行流水及转账凭证,咨讯当地司法所或律师就民事诉讼或民事调解提议。 4. 风险提示: - 不要在情绪驱动下与对方继续金融往来,避免产生新的法律纠纷。 - 如对方通过工作单位施压,应告知对方通过合规渠道解决,必要时咨询所在单位的纪律或法律援助渠道。
    回复于 2025-12-25 20:32:57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540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对方骚扰的话可以提供线索报警
    回复于 2025-12-25 21:32:2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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