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婚姻家庭>咨询详情

我弟弟的事情,他在上海上班,找了一个上海的江西人,一家人让婚前我们买房子,写上女儿的名字,我们认识时间短不太了解他们,计划写上名字可以,就是首付,贷款买房,想的首付的钱可以让爸妈这个赠与协议,赠与我弟弟,作为婚前买房赠与,不知道这种是否可以有法律效应,谢谢您了[抱拳][抱拳][玫瑰]

婚姻家庭湖北省-武汉市2026-08-26 14:26:09136*****119

分享

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229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1、爸妈写赠与协议,明确首付只赠给你弟弟一个人,不去公证也有法律效力,但建议转账时备注“赠与本人子女一人”。 2、买房加女方名字,法律上等于把一部分房产送给她,哪怕婚前买的,女方也可能分走份额,风险很大。 3、建议先别急着加名,要么做按份共有,写明各自占比;要么领证后签财产协议,否则一旦分手或离婚,房子分割麻烦。 4、如果一定要加名,最好让女方也写个书面说明,确认首付款是男方父母赠与男方的个人财产。否则以后容易扯皮。
    回复于 2026-08-26 14:27:29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597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的。需要律师代写协议可以联系我详细说明具体情况。
    回复于 2026-08-26 15:00:09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470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婚姻家庭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