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工作,劳动合同到期在27年,想在26年离职,离职前公司给报名了4w的培训课程,但没有签服务期协议,那么合同到期前离职会被追要这笔培训费吗
其他上海市2025-12-23 14:42:23173*****258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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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810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1、核心问题:培训费是否可追要要看是否签署了还款/培训服务协议,以及相关条款是否合法有效。仅有培训报名但未签服务期协议,通常公司要追回培训费需要有明确书面约定且符合劳动合同法等规定。 2、初步判断:若确未签署服务期协议且未明确约定培训费 repayment 条款,且培训与岗位关系不构成对劳动者的违法强制,单位一般难以单方面要求全额或违约金式追要。 3、可采取的解决方案: - 与单位沟通,明确培训与工作安排的关系,要求对方出具书面证明,且尽量协商分摊或豁免培训费。 - 查阅培训费相关通知、培训合同、公司内部制度,若存在不公平或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条款,建议依法拒绝支付。 - 如单位坚持,可以提出以离职前协商解决,或者以部分金额清算,避免产生后续诉讼。 - 如有必要,保留培训材料、扣款凭证等证据,咨询本地劳动仲裁机构进行调解或仲裁。 4、风险提示:若单位以培训费占用、违约金等名义强行扣除,需结合实际签署情况和证据进行应对,避免被动接受不合理扣款。 5、后续建议:离职前尽量以书面形式确认清算事宜,避免口头约定造成争议。回复于 2025-12-23 14:44:51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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