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效益不好 , 合并其他部门,原岗位撤销,员工不同意调岗, 公司会产生赔付吗?
劳动争议广东省-惠州市2025-12-23 07:15:04181*****339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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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810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1. 情况要点:公司因效益差合并其他部门,原岗位撤销,员工不同意调岗,一般涉及劳动合同变更、工作岗位调整与裁员安置问题。 2. 法律框架要点:按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规,单位在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岗位时,应与员工协商,签订变更协商协议;如协商不成,可依法进行经济性裁员并支付经济补偿。 3. 赔付与条件:若属于经济性裁员,需提前30天通知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通常为每工作年限一个月工资的标准,且不少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法定比例。若未签订新的岗位,且无依据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构成违法解除,需赔偿。 4. 解决方案: - 先行沟通,说明合并原因、岗位变动及影响,提供培训与再就业机会。 - 与员工进行书面协商,达成岗位调整协议或裁员协议,明确补偿标准、过渡期、再就业安置。 - 若协商失败,按程序进行经济性裁员,提交劳动保障部门备案,严格计算补偿金并支付。 - 同时留存证据,如通知记录、培训证明、薪资明细,以备纠纷。 5. 实务提示:优先探索内部调岗、岗位轮换和培训,降低裁员风险与成本。回复于 2025-12-23 07:44:08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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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713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回复于 2025-12-23 10:55:12 咨询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