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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公司转正两年业务岗,去年任务 210 万,完成 120 万,12 月份奖金下来 2 万,现在我要离职还能不能让公司给我奖金,公司不承认是奖金是叫在职津贴,他叫在职津贴的情况下我能不要回,目前 12 月份已发给我 3880 元,分 9 个月发我已经拿到 20 %,我还没有签在职津贴确认数额,但已经发放了一个月了

劳动争议山东省-济南市2025-12-17 14:57:22132*****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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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5341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1、从法律角度看,公司把奖金称为在职津贴,但实质内容如果符合奖金性质,比如与工作绩效挂钩,那么你离职后是否能要回要看具体情况。 2、你目前只签了入职合同,未签在职津贴确认数额,但已经发放了一个月,这可以作为双方对津贴有一定默认共识的依据,不过没有明确书面约定,存在不确定性。 3、建议你先和公司沟通,表达自己对在职津贴性质的看法以及离职后是否能继续享受剩余部分的诉求,争取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收集相关证据,如在职津贴发放记录、工作绩效与津贴关联等,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
    回复于 2025-12-17 14:59:10 咨询他
  • 曹雨诺律师
    月帮助66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您好,如果是去年应当发放的奖金,那一般是可以领取的,但若公司有明确合法合规的制度,是需要在职期间才能领取的,那建议您延后离职。
    回复于 2025-12-17 15:26:35 咨询他
  • 郭小锋律师
    月帮助15
    河南乾川律师事务所
    建议先协商沟通,实在不行可以考虑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12-17 15:41:43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876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12-17 17:01:4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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