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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做的是媒介的工作,10月份中途接手了一个素人有道项目,前项目负责人离职了,我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跟品牌对接,项目总消耗达成了16万,媒介的领导说素人项目达到10万是有提成的,但是11月份发工资没有发放该提成,我以为扣除前项目负责人的部分总消耗没有达标,跟财务核对,财务是新来的,12月发做绩效表发现扣除前项目负责人的部分最终还达成了16万,跟财务核对,财务是新来的,不清楚项目性质【达人项目需要消耗达成20万才有提成,她以为我做的是达人项目】,后面财务让我跟老板沟通,老板跟经理不承认我是项目的负责人并且不承认拖欠提成,我能以未足额支付报酬为由发送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么

劳动争议江西省-南昌市2025-12-15 14:27:29177*****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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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2701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 可以的,被迫通知单位离职后 可以仲裁主张赔偿金。
    回复于 2025-12-15 14:30:12 咨询他
  • 刘敏律师
    月帮助198
    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有证据证明对方拖欠工资的可以提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建议先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回复于 2025-12-15 14:31:38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2201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你如果证据齐全可以以此为理由发被迫解除
    回复于 2025-12-15 15:13:28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5-12-15 15:13:38

      可以私信详细指导你追要赔偿金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886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12-15 15:13:31 咨询他
  • 曹盾律师
    月帮助233
    湖北理元理律师事务所
    1.要看你们合同的约定,以及关于提成的相关文字约定。
    回复于 2025-12-15 15:23:15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5-12-15 15:25:08

      1.这个要看你们关于这个事的 ”合同约定“。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654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若有证据证明领导曾承诺素人项目达 10 万有提成,且你负责的项目已达标,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可认定公司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你能以此为由发送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回复于 2025-12-15 17:23:38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747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从你描述的情况来看,你确实遇到了劳动报酬支付方面的问题。首先,你需要明确自己与公司之间关于提成的具体约定,包括项目负责人身份的认定以及提成的计算方式等。如果公司不承认你是项目负责人且拒绝支付提成,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收集证据,包括与品牌对接的邮件、工作记录、绩效表等,证明自己是项目负责人且项目消耗达标。 2. 再次与公司沟通,要求支付提成,可以先与直接上级或人力资源部门协商。 3. 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公司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在劳动仲裁阶段,你可以根据仲裁结果决定是否发送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如果仲裁支持你的诉求,公司仍不支付,你可以考虑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回复于 2025-12-16 14:26:1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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