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不少居民朋友在微信群发出质疑,询问为何小区广场东面出口处绿化被大面积破坏,一时间群里议论纷纷、谣言四起。大多数居民迫切想知道该问题产生的原因,并追究是广场物业管理不当还是业委会不作为?因此为了消除大众误会,保障小区居民群众的知情权,现就该事件向大家郑重汇报,还原事实真相: 事情起源:2025年4月初,在本小区3号楼南,和浦山后苑33号楼东侧,山后村村委雇佣施工队伍,在此处铺设一条双车道马路,意图穿越本小区广场。其目的是为了方便村民借此便道出行,节约出行时间。于是4月9日下午一点左右,在未征得本业委会和全体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挖毁本小区围墙约10米,绿化带绿植若干,经物业制止后停工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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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4710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山后村村委未征得同意挖毁小区围墙和绿化带,侵犯了小区业主权益。业主可先与村委沟通,要求其停止侵权、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若沟通无果,可收集好相关证据,如现场照片、视频、物业制止记录等,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同时,业委会和物业应积极配合业主,共同处理此事,给居民一个满意答复。回复于 2025-12-07 15:58:20 咨询他-
用户追问: 2025-12-07 16:05:13
社区管不了隔壁村,镇里有意支持,说开路位置舒服红线外,属于政府待征地,但是这快递一直是我们小区在使用,我们小区都不许他们横穿我们小区。这个要怎么办?可以起诉吗?会是什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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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龙律师月帮助4503人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在小区绿化被破坏事件中,若物业服务合同明确约定了物业对小区公共绿化的管理维护义务,物业在发现山后村村委施工队伍破坏绿化时,应及时制止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此次物业已进行制止,履行了部分职责。而山后村村委施工队伍在未征得业委会和全体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挖毁小区围墙和绿化带绿植,侵害了小区业主对共有部分的权益,构成侵权,需承担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其未经许可破坏绿化的行为,可能还面临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回复于 2025-12-07 17:17:1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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