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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男友的朋友在学校开了一个奶茶店,我去帮忙,当时因为关系好我们就没有签合同,十月份中旬分手后,我就没有经常去上班,兼职去的比较多,现在我想走了不想干了,他那边要我把之前缺少的班次钱补给他

劳动争议安徽省-合肥市2025-11-14 08:48:50187*****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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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易磊律师
    月帮助1876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对方之前有没有先给你预支相关费用呢?
    回复于 2025-11-14 08:50:33 咨询他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3122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这个不合法的,你可以拒绝。
    回复于 2025-11-14 08:50:48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472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是每个月给你发放了固定工资吗?
    回复于 2025-11-14 08:56:45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510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若你在奶茶店工作期间接受其管理、从事的是奶茶店业务并获取报酬,双方可能构成事实劳动关系。你有权获得实际工作的劳动报酬,无需补所谓 “缺少的班次钱”,若对方克扣工资,你可依法维权。但如果你的离职行为给奶茶店造成了实际经济损失,且对方能举证证明,你可能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回复于 2025-11-14 10:04:39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808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11-14 11:07:04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54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首先,没签合同是个问题,但你付出劳动应有报酬。分手后兼职少去,他让你补钱没道理。因为你们没约定缺班要补钱,且你工作就该有工资。解决方案是和他协商,说明工作就应得报酬,缺班情况也合理。若协商不成,可收集工作证据,像聊天记录、考勤等,去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于 2025-11-18 18:16:3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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