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5年7月26日,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某私立中职学校 2.因我们个人招生任务未完成,学校董事长让我们自己离职,也不辞退我们,合同也是一年一签的。请问我们现在最好的维权方式是什么? 3.(1)合同一年一签制是否违反劳动法?(2)任职期间还存在大量违规且大额扣款(工资)行为,扣款是否能讨回?(3)目前最好的办法是先找律师与学校谈判,还是等下发无故辞退文件后找律师?
侵权维权湖北省-孝感市2025-07-26 18:54:41131*****844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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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713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回复于 2025-07-26 18:57:16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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