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入职一家公司是后面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写的是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具体时间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岗位需求灵活安排。 2不定时工作制:自行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包括但不限于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夜间进行工作。 上面两天中的加班工资都没有进行发放 3.乙方依法享有的法定节假日、带薪年假、婚丧假、产假等假期。与第2条相矛盾 4.在上岗前未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5.补充协议中甲方是对乙方培训费用进行垫付或预付,现在是自己花钱培训。 是否违反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否还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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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854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回复于 2025-06-09 14:04:3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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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合同,在某店消费,钱到了某个人的口袋里,嗯,就是这两个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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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为儿子在该培训机构报名舞蹈课程,以两年一签的形式共计缴费25980元,购买1000节课时,目前剩余未消费课时744节。 该机构存在不实宣传、刻意隐瞒规则、诱导高额消费:事后我方申请退还剩余课时费用时,商家恶意改口,歪曲事实谎称是包年制、课时仅作点名使用、剩余课时为赠送不予退费,并以收据上“概不退款”霸王条款强硬拒退,前后说辞矛盾、严重欺骗消费者。 该机构行为已涉嫌多项违法: 1.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二十条,虚假宣传、隐瞒真实服务与退费规则,误导诱导消费,侵害消费者知情权; 2.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设置“概不退款”不公平霸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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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找到一份骑手工作,区域负责人,他用我的信用分租在拍小租借了一辆电动车和电池使用。我试用了一下电动车后,觉得不合适就当场离职。区域负责人也答应会给我取消合同。中间电池租介方说电池。归还不规则。,我又再次去了,就好了,好了之后就跟区域负责人沟通了一下,说后续不需要我,中间就没有电话催促。直到昨天。短信。还是要求我分期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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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由于房东提供给我租住的房屋设施存在问题。 1、纱窗问题:90%没有纱窗、4个严重破损。这在法律上属于交付的房屋不符合约定用途。房屋必须具备基本的防蚊、通风功能,纱窗缺失严重影响居住体验和卫生,甚至导致无法开窗通风。 2、说的提供煤气罐用来做饭。还未收到合格的煤气罐。 3、房屋钥匙只给了一把。 4、26年5月5日签的合同,我又做的第二遍卫生,存在隐患太多。墙面受潮起皮开裂都是小问题,污渍太多的地方我这也都粉刷了一遍。 5、我已经进行了打扫、家政服务 6、租房合同里没有明确约定暖气自来水发生特殊情况的维修问题。很笼统的约定由我来承担。这也是不合常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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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合同纠纷引起的经济纠纷,由于法院笔误把私自变更材料差价500元写成了维修费500元,原告要起诉我司自变更材料,经济纠纷在户口所在地法院,私自变更材料要在建筑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