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824年11月份入股了朋友的口腔诊所,签了合同没有变更法人,后来发现诊所里面有设备贷款,之前没有告诉我,随后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合同无效,2025年1月份正式立案现在在北京海淀法院分案中,后续那边没有联系过我,今天突破要求我继续履行股东职责,这种情况我有义务继续履行股东的职责吗。之前说是股份各50%一共24万,约定的先给10万半年后给剩下的14万,现在时间到了,前二天给我打电话说要撤店经营不下去他要转移设备,我之前起诉了到还没有判决还需要履行合同写的内容吗?
律师回复
-
-
王建宇律师月帮助0人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按照你描述的情况,没有义务继续履行股东职责,因为你已经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在法院作出最终判决之前,合同的权利义务处于不确定的状态,要等法院判决合同有效,你才需要继续履行合同,如果法院判定合同解除,那你无需履行。回复于 2025-05-14 23:03:38 咨询他-
用户追问: 2025-05-14 23:25:41
现在对方反诉我需要采取什么措施回应吗还是不用回应他发出的履行义务
-
律师回复: 2025-05-14 23:27:40
对方反诉,你正常应诉就好。
-
律师回复: 2025-05-14 23:28:33
对方让你履行合同,你可以明确告知已经诉讼到法院了,走法律途径解决,由法院判决之后再决定。
-
合同纠纷热门法律知识
合同纠纷最新咨询
-
以租代售的公寓合同,遇到开发商延期交付,触及其中延期可解约的条款,我想解约是否应该先发解约通知函解除合同,并停止后面还有分期尾款交付。这样合法合规吗?我该如何解约争取退回租金?
-
怎么给你提供租赁合同
-
服务合同,在某店消费,钱到了某个人的口袋里,嗯,就是这两个关系
-
本人为儿子在该培训机构报名舞蹈课程,以两年一签的形式共计缴费25980元,购买1000节课时,目前剩余未消费课时744节。 该机构存在不实宣传、刻意隐瞒规则、诱导高额消费:事后我方申请退还剩余课时费用时,商家恶意改口,歪曲事实谎称是包年制、课时仅作点名使用、剩余课时为赠送不予退费,并以收据上“概不退款”霸王条款强硬拒退,前后说辞矛盾、严重欺骗消费者。 该机构行为已涉嫌多项违法: 1.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二十条,虚假宣传、隐瞒真实服务与退费规则,误导诱导消费,侵害消费者知情权; 2.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设置“概不退款”不公平霸王
-
21年我18岁在网上找一家教育机构,签了一个学业贷款合同可是对方只给了我一个视频软件却收了我12960元的贷款,这个害我欠款12960,然后我的学业还是没有提升,找对方公司退费,对方态度强硬不给退。那时候我还生病,没有经济来源他现在还要起诉我不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