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合肥地方国企)在2022年8月开展一次工程师内部竞聘,10月份出的公告,我参与竞聘并竞聘成功成为供电工程师,并有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到23年1月份,正式定岗时间也在试用期之后,是23年1月份定岗。在我这次竞聘之前所有的工程师内部竞聘没有试用期,在我这次竞聘以后的工程师内部竞聘也没有试用期。因为这次试用期导致我定岗时间为23年1月份,现在影响我工程师职级晋升,人力回复原因是年限不够。请问这只针对一批次内部竞聘设置试用期合法吗?人力资源部说在22年8月份工程师内部竞聘方案里已经写了有试用期,你参加竞聘就表示接受条件,而且2022年8月份内部竞聘的方案内容是通过公司党委会审议通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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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头跑了 公司不给工程款 还不见人不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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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是按一个月最后上的时间算还是一周上不超40小时,假设一个月上了15天班然后请假了,累计没有超过160个小时那么加班费成立吗,可以得到加班费吗,每天13小时每周超过40小时,但是最后一个月请假20天那么加班费还能成立吗还能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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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备胎,身体不好,跟人事经理商量,为了后续工作进展,协商离职,领取失业金,人事答应了,后来人事找我说不能操作,公司会有风险,怕我反告公司要赔偿,我提议签定保护双方权益的条款合同,只要证明双方后续不会有其他争议就可以,公司不同意,出了一份不合理解除协议,原因是个人提出,我说,解除合同跟停保原因不一致,领取到失业金,人事说,让我签了,只是防止我反告,人事还说后台操作停保会让我拿到失业金,我本着合理合法的要求,让人事更改此协议,公司提出,他们不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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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我们是在公司受伤了,现在在镇上的医院,然后我们想去市里的医院检查,公司不让,说是自己去的话后续的治疗费和赔偿就不管了,就是说我们现在自己先去看,然后后面能不能起诉这些的,因为病情不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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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边在酒吧上班然后被顾客拉扯给我甩飞出去了然后对方没有动手打我只是拉扯我然后我肩膀这偏被顾客拉的途中给我划伤出血了然后这种我报警这些有用吗?可以要求到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