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当时公司和我签的两年合同,下个月底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以部门不盈利为由前段时间要给我调岗未同意,又说把原来的固定工资要改成绩效工资,我也拒绝了,明确了就是在变相降薪。早上收到第三方寄过来的续签意向书,写了单位同意不降低到期劳动合同的约定条件与您续订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与实际谈的和实施的薪资不一致,现在我要求以实际支付工资为条件续签或者走被迫离职,可以要到什么赔偿,怎么处理
劳动争议江苏省-镇江市2025-04-29 11:01:38184*****915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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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冲律师月帮助53人山东国曜琴岛律师事务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劳动合同到期时,若公司维持或提高原合同条件而员工拒绝续签,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若公司降低原条件导致员工不续签,公司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你提到的“续签意向书”虽承诺“不降低原条件”,但若实际薪资与书面合同不一致(如绩效工资替代固定工资),可能构成违约或欺诈,你有权要求按实际薪资续签。薪资结构调整需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法》第35条)。公司单方将固定工资改为绩效工资,若未经你同意且实际导致收入降低,属于违法行为。你有权拒绝,并主张按原合同履行。若公司坚持降薪或未按实际薪资续签,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N);未足额工资差额:若已降薪,可要求补发差额。回复于 2025-04-29 11:03:19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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