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拖欠部分提成超过一个支付周期仍未支付; 2、拖欠 2025 年 1 月工资超过一个支付周期且多次催告后才支付(应付 2025 年 2 月 15 日,实付 2025 年 4 月 19 日); 3、未依法缴纳住房公积金; 4、劳动合同存在 2024整年的空白期; 5、原部门为我和刘共同承担部门所有工作,2025 年 1 月 23 日刘离职,2025 年 2 月 6日开工会议上老板明确提出不增加人员,本人表态可以接受不增加人员但提出待遇要适当调高,当场老板也承认调整。2025 年 4 月 21 日找老板详聊此事,老板坦言维持现状,不作调整。(都有证据) 综上本人需被迫离职,直接在职申请仲裁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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