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24年12月份投递了一家生物公司的科研助理岗位,2个月实习期,25年2.14日入职,公司不给签劳动合同,3月1日交了失业和养老保险,3月22日交了工伤保险,3月份但不知道具体哪天交了医疗保险和公积金,生育险好像没交。25年3月31日公司通知要辞退我,聊天记录理由是我不符合公司目前的需求,辞退通知理由是工作错误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我不认同)。我认为其辞退不合理,应给予我补偿,但公司不同意。招聘公司名称和入职时群聊公司名称以及交社保发工资和辞退通知盖章的公司名称均不相同,三家公司名称在天眼查上可以通过第四家公司联系起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可以申请哪些赔偿?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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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冲律师月帮助53人山东国曜琴岛律师事务所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你从2月14日入职到3月31日被辞退,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超过一个月,因此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公司虽然为你缴纳了部分社会保险,但生育险未缴纳,这可能违反了《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你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生育保险。公司以“工作错误造成公司财产损失”为由辞退你,但你不认同这一理由。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有合法理由,并且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如果公司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你的工作错误造成了财产损失,辞退行为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回复于 2025-04-01 14:00:19 咨询他-
律师回复: 2025-04-01 14:00:34
虽然招聘公司、入职群聊公司、社保缴纳公司和辞退通知盖章的公司名称不一致,但这些公司通过第四家公司联系在一起。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查明实际用工主体,确定劳动关系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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