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孕期女方提出离婚 2.女方可获得的权益 3.孕期跟哺乳期的赔偿 4.孩子归女方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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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615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回复于 2025-03-29 15:46:35 咨询他-
律师回复: 2025-03-29 15:46:48
不抚养孩子的一方须支付抚养费。因什么原因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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