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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与妻子于2017年5月登记结婚,婚生子5岁半,就读幼儿园中班,双方目前未离婚,仅因家庭纠纷产生矛盾。涉案房产于2016年9月购买,登记在爷爷奶奶名下,由爷爷奶奶支付首付,婚后本人、妻子与爷爷奶奶共同偿还房贷,每月约5300元。妻子先要求将房产过户至夫妻二人名下,协商同意后反悔,提出要求爷爷奶奶支付40万元且不再要求过户,否则离婚并阻止孩子上学。40万元包含彩礼补差7万、结婚酒席8万、房贷25万,除房贷部分外均无法律依据。 半个月前妻子与本人带孩子到外婆家玩,直到现在孩子无法正常入园上学,并明确表示“不给40万不让孩子复学”。本人每日探望孩子,多次沟通要求孩子复学均被拒绝,本人无法带回孩子

婚姻家庭湖北省-武汉市2026-03-24 07:20:03159*****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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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徐亚军律师
    月帮助8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
    您好,妻子已经阻碍了您行使正常的权利了,可以法律解决,一对一私聊详细沟通
    回复于 2026-03-24 07:24:55 咨询他
  • 李建业律师
    月帮助56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关于房产,可以协商归属于她,前提要返还购房款和父母出的贷款,其次孩子抚养权可以由你带由她支付相应抚养费
    回复于 2026-03-24 07:39:13 咨询他
  • 刘敏律师
    月帮助466
    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如果不想离婚就协商解决,钱的事谈不拢就让亲属协商下。
    回复于 2026-03-24 08:16:24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649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违法的,上学这属于义务教育,你可以报警,对于钱如果有争议可以写一个协议书约定好公平的比例。她可能是担心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她拿不到
    回复于 2026-03-24 08:30:42 咨询他
  • 占静律师
    月帮助139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建议和妇联,民政部门反映一下这个情况孩子是无辜的
    回复于 2026-03-24 09:08:39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4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从法律角度看,房产登记在爷爷奶奶名下,夫妻无权要求过户,但婚后共同偿还房贷部分可视为债权,可要求相应补偿;妻子以索要钱财为条件阻止孩子上学,侵犯了孩子的受教育权,是违法行为;丈夫依法享有对孩子的探望权,妻子拒绝其接回孩子,阻碍探望,丈夫可通过向法院提起探望权纠纷诉讼或申请人格权保护禁令来维权。
    回复于 2026-03-24 09:31:15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01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回复于 2026-03-24 09:35:58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355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 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可以私信我详细说明
    回复于 2026-03-24 10:06:1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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