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一家传媒公司上班,负责对接一些主播的工作,具体内容是主播通过直播间引流到微信,我们微信端负责变现,然后去年2024年12月份2号,我通过公司平台接触到一个主播,然后私下跟主播有合作,后面被公司发现,现在要起诉我,并且索赔1.5w,请问这种合法吗
劳动争议广东省-广州市2025-03-01 01:10:47176*****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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