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向金山区人民法院起诉金山区公证处违法公证,导致我房产被骗,初审到两审典型的不按照法律来判决,再审驳回,向检察院抗诉跟我玩躲猫猫,特地去南京第三巡回法庭递交申诉状,法官告诉我回去用EMS快递了申诉材料给第三巡回法庭。结果,第三巡回法庭把我申诉材料当成信访材料发回当地高院,高院又把申诉材料发回初审法院。初审法院发短信告诉我,程序已经全部走完以后不再受理回复,是不是自认倒霉,法律公正、公平、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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