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劳动合同上面写的是干满六个月后,工 资底薪4200元,但是六个月后一直按照 < 3600元底薪发放给我,连续少发了八九个月,总计少了3-4000元+,可以追回吗?我问公司经理,他的回复是我也没问他,所以也没给我按照4200底薪来发放?可是合同上是标注清楚的,干满6个月后底薪提高至4200元,请问如何追回
劳动争议湖北省-黄石市2025-01-31 22:45:47172*****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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