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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退休后再就业于另一家公司,干了两年,签过三次劳动合同,现企业决定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如若企业不续签,是否应该给我赔偿,还有现在企业为了逼走我,让我上夜班,不给倒白班,是否为刁难员工

其他湖北省-武汉市2024-11-21 15:09:27195*****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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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刘敏律师
    月帮助189
    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不续签合同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单位故意刁难的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4-11-21 15:10:29 咨询他
  • 占静律师
    月帮助315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你们签的合同,有没有违约条款呢?
    回复于 2024-11-21 15:10:34 咨询他
  • 曹磊律师
    月帮助48
    湖北和开胜律师事务所
    你好,双方之间属于劳务关系,不续签是没有补偿的。
    回复于 2024-11-21 15:16:37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772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退休后与企业形成的是劳务关系,不受劳动法关于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约束。合同到期不续签,通常无需赔偿。若企业安排不合理的夜班,违反了劳务合同约定,可要求按合同处理。建议与企业协商,明确工作条件和待遇,必要时可依法维权。
    回复于 2024-11-22 13:05:4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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