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宅基地房屋由我和哥哥继承,我哥已与家里分户,我在大学时转为城镇户口,现北京农村土地确权,我哥想在确权书上只写他的名字。请问我有继承的权利吗?如果我不签放弃,我哥能办下确权书吗?如果他办下来了,如果我想起诉要回自己的那部分,请问追溯期是多久?起诉有时间限制吗?
其他北京市2024-11-02 13:07:11137*****852
律师回复
-
-
段双阳律师月帮助0人广东信步律师事务所1. 您有继承的权利:根据自然资源部的相关答复以及《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可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即使您的户口在大学时转为城镇户口,依然可以继承父亲宅基地上的房屋及对应的宅基地使用权。所以您对父亲留下的宅基地房屋有合法的继承权利。 2. 如果您不签放弃,您哥哥一般不能单独办下确权书:在土地确权过程中,需要对土地的权属进行明确和确认。如果存在多个继承人,且继承人之间没有就继承份额等问题达成一致并进行公证或司法确认,那么在一方不签字放弃的情况下,单独将确权书办理到其中一人名下是不符合规定的。宅基地房屋是您和哥哥共同继承的财产,土地确权证上应该体现出共有人的信息。 3. 起诉的追溯期和时间限制: - 一般来说,如果涉及到农村土地确权纠纷的诉讼,依据《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 但是,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如果您发现您哥哥在未经过您同意的情况下办下了确权书,侵害了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收集相关证据,以便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回复于 2024-11-02 13:12:14 咨询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