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打电话通知我不用去了,不景气,裁人,然后我去公司1年多了,给我补偿是1个月加下个月保险,我的诉求是n➕1,领导说申请,到现在也没有消息,一直就是拖着我,没有给我答复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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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代川律师月帮助0人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公司因业务不景气裁员,并通知您不用再去上班了。您的诉求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获得“N+1”的经济补偿,即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加上最后一个月的工资(相当于解雇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在特定情况下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提前提前三十天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然而,您的情况似乎并不符合该条款的具体情形,因为您并未被解除劳动合同,而是被告知不再需要去上班。 如果您的公司确实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比如未按照法律规定提前三十天通知您,或者未支付足额的经济补偿,那么您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要求公司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然而,如果您的公司是因为业务不景气裁员,并且已经提前通知您,那么您的情况可能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和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您的诉求可能需要根据《劳动合同法》中关于裁员和经济补偿的其他条款来审视。 如果您的公司确实存在违法行为,比如未按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您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应有的经济补偿。回复于 2024-08-30 15:55:31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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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在工地受伤后和公司签署了赔偿协议,金额是28万,配合走完工伤流程以后人社和保险公司一共赔付下来了34万,多余的6万可以不退还吗?如果不退还的话有什么风险,我父亲现在马上60岁,受伤后完全没有劳动能力,和公司谈赔偿的时候对方以我父亲离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为由,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少算了三万多,赔偿下来才发现金额对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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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初八开工,领导口头通知,叫我从办公室搬到小区现场办公,之前从未协商。双休可能变成单休,我想在职仲裁。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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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校招的培训机构诱导贷款,工作地点与合同不符,有第三方平台抽程序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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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协商可调整工作岗位。现公司因“项目减少、实验室缺人且不招人”为由,要求本人从“技术部助理”(负责技术管理、项目对接、资料编制)调整为全职“实验员”(负责具体实验操作及实验室管理)。领导口头通知限期答复,若拒绝则要求本人主动离职。本人认为新岗位与原岗位工作性质差异过大,调岗缺乏合理性,且公司未履行书面协商程序。现咨询:1、当前应如何收集证据、如何答复公司才能保障权益?2、若本人拒绝调岗或公司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解除合同,是否属于违法解除?能否主张赔偿金3、不接受工作变动公司不开除让自己提离职的选项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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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劳动合同 我主动提出的工作时间店长说等第二天安排就没有后续了还是自己主动问的店长工作时间安排店长就说辞退我 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