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央企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司在辽宁,但是我想上北京的社保,公司找的北京代缴公司给我缴纳社保公积金,请问我是央企员工吗?是否跟央企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争议北京市2024-07-22 22:19:24166*****923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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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代川律师月帮助0人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您与央企子公司的劳动合同是由子公司签订的,因此您与央企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劳动关系。您的劳动合同是与子公司签订的,所以您是子公司的员工,而不是央企的员工。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实体,拥有自己的人事管理和劳动关系。 至于社保和公积金的缴纳,子公司委托北京的代缴公司为您缴纳社保和公积金,这是一种常见的做法。在很多情况下,由于地域差异,大型企业在不同地区有不同的分支机构或子公司,为了方便员工缴纳社保和公积金,他们会委托当地的代缴公司进行操作。 尽管您的社保和公积金在北京缴纳,这并不意味着您与央企建立了劳动关系。您的劳动关系仍然是与子公司之间形成的,您的薪资、工作地点、职位等都将由子公司决定。您与央企之间没有直接的劳动合同,因此不构成央企员工。回复于 2024-07-22 22:43:51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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