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的时候户口挪到男方 离婚后户口没有挪走享受村里待遇吗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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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代川律师月帮助0人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建立后,夫妻双方可以根据约定,选择一方成为对方家庭的成员。这意味着,一旦女方将户口迁移到男方的家庭,她就可以按照双方的约定,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 离婚后,如果女方的户口仍然留在男方的家庭,理论上她仍然有可能继续享受男方家庭所在村集体的村民待遇。这取决于该村集体的具体规定以及女方是否满足该村集体规定的村民资格条件。通常情况下,村民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村民福利分配等。 然而,村民待遇的具体分配往往受到村规民约的影响,不同地区的村民待遇可能有所不同。因此,要确定女方是否能够继续享受村民待遇,需要查阅当地村委会或乡政府的相关规定,以及女方是否具备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 如果女方希望继续保持原籍所在地的村民待遇,她可能需要将户口迁回原籍地,并在当地村委会或乡政府重新申请村民资格。同时,她也需要了解当地的户籍政策和村民待遇规定,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回复于 2024-07-19 14:27:26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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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现在面临一个问题,男方婚内欠债,贷款炒股!我没有签字。我现在住的一套房子没有银行贷款了,价值66万。另外一套只交了首付,欠银行贷款54万。两个孩子,一个上初二,一个读而你案例。如果离婚,怎么操作才不会被牵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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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第一次动手打我,因为我不让他拿铁质支架打儿子,可以原谅吗?要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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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没给一分钱我18岁可以去要抚养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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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请求: (1)判决原告张朵生与被告游岚琴 离婚; (2)双方所生之子(男)_张文洋由(原告和被告) 共同 支付学费和 生活费 (3)抚州市临川区商品房归被告所有,新安七组老家自建房归原告所有。 (4)债务原告和被告共同承担债务,共同债务借款如下110000,大写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 (5)原告与被告两人没有经济来往,没有电话联系相互列入黑名单 事实与理由:原告于2004年12月通过媒人介绍认识,在媒人和家人合之下于2005年1月16日在抚州市民政局登记结婚,在2006年10月1日生育一子 婚后,发现双方性格差异太大经常为生活琐事产生纠纷,夫妻双方分居多年,男方混内出轨写起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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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未领结婚证2012年生了老大,2013年在媳妇儿名下买了房子,现代款已还清,都是男方我付的首付和贷款,2014年领了结婚证,2017年生了老二,现两个孩子,大的上初一,老二上小学二年级,我名下有套住房,是2009年买的,现已全部还完贷款,媳妇变心,6年内出轨好几个人,9月份发现后,她一再要求离婚,她的要求是帶走老二,不要抚养费,她名下房子归她,现存款有32万,,,,我有50万,,,她只要她名下房子和老二,不要抚养费,老大归我,,,,请问走法律诉讼离婚,还是政务大厅协议离婚,才能不后面二次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