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年入职了一家奶茶店做运营工作,一直没有签合同,工资正常发,到八月份老板要开第二家奶茶店劝说入股赚钱,占股 30%,但是当时老板说为了不让另外一个合伙人知道,所以让我当了第三家公司的法人,公章什么都在我这里,一直到 2024 年12 月份之前都有付工资,十二月少付了三千,到目前六月份就没有发工资了,问老板要工资就说没钱,一直等到五月底找老板聊,他说要卖掉第三家店才给我工资,六月初又说我从八月份开始就是合伙人,所以想不给工资了。这样的情况我走劳动仲裁程序应该怎么走?
劳动争议上海市2024-06-03 21:41:00186*****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