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开面包店的,有一个员工欠了我几万块钱,他说可以在我这里打工抵债,工资是7000每个月给他生活费2000 元,5000块钱抵债,但是他的身体有心脏病、有甲亢等疾病,像这种情况我敢用他吗?如果用他和他签一份免责协议,这样具有法律效力吗?
劳动争议陕西省-西安市2024-05-03 19:11:0518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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