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3年2月底入职公司做实习生,4月转为商务试用期,五月份转正,签的劳动合同是7月1开始,现在24年4月底离职时,去年业绩发放有纠纷,商务一年业绩要求是120万,在离职交接表上面写按照九个月给我算需要完成90万业绩,完成百分之八十才有绩效,我没想太多签了名,回来思考计算我是五月才转正,我要求从五月到十二月计算是八个月八十万来计算是否可以,或者我的劳动合同是7月开始,那么绩效应该从七月到十二月共六个月,在交接表上已经签了按照九个月,是否无效的可以进一步沟通修改
劳动争议广东省-广州市2024-04-26 22:04:52186*****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