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3.9-4.10在正定县弋恋珠宝首饰店从事主播工作。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社保。 4.10晚,我向老板郑梦旋提出辞职,并要求她支付我的工资4244元,她反复要求我见面聊给我结工资,我都拒绝了,后面她就不回我消息了 4.11晚,我就到公司找她了。和我见面的是她老公王志远,他说这里他说了算。他还找了个又黑又壮的男的在旁边。然后我俩协商明天(4.12)金柳(管出勤的同事)来了,金柳查看我工作了多少天,按每天100给我打钱。我录了音 4.12下午,我给他打电话要求结算工资,他说要我撤诉(劳动局的投诉)再给我转钱。 之后我再和他说什么,他就一直重复让我给他“工资结算证明”,给了他,他再转钱
劳动争议河北省-石家庄市2024-04-15 14:19:28158*****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