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其他>咨询详情

一个男士,以追求本人请客吃饭,所有饭菜全部由男士点菜,饭后新要求当晚去女方家或者然后当跟随回家,被拒绝后逃跑,并未付钱,数额2200元左右。因存在欺诈行为,本人已经报案。要求至少饭钱一人一半。警方说因不构成刑事犯罪,只能走诉讼程序。 目前那个人不接电话拒不给钱,因不想让道德败坏之人继续危害社会,想走诉讼程序讨个公道,但是诉讼程序需要知道被告人家庭住址,警方只能把信息提供给律师不能交给个人,因本人对法律法规不熟悉。所以特申请法律援助,帮助我诉讼,或者请求律帮要回地址,帮我诉讼。。。请求帮助。谢谢 电话

其他山东省-青岛市2024-04-08 15:07:13131*****262

分享

律师回复

  • 王晶律师
    月帮助430
    北京中臬律师事务所
    诉讼成本比这钱多,您考虑好了吗?
    回复于 2024-04-08 15:10:54 咨询他
  • 龙文祥律师
    月帮助262
    湖北楚德律师事务所
    法律援助需要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一般经济困难才能申请成功。如果要请律师,可以先一对一咨询律师。
    回复于 2024-04-08 15:23:35 咨询他
  • 张广雷律师
    月帮助744
    山东冠鲁律师事务所
    你好,建议你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及时起诉
    回复于 2024-04-08 16:37:50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046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可以找你们当地的律师事务所协助你。
    回复于 2024-04-08 17:03:23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405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其他类型活跃律师

最新咨询

我也要提问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