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试用期俩个月,在俩个月快到时临时说三年合同是三个月试用期。合同上试用期是横线划掉了,没有约定时间。然后三个月快到的试用期前一天,公司说试用期不通过,理由:1.性格内向不适合岗位 2.某次翻译错什么东西了 3.邮件发错给了一个非目标客户的公司。说是如果要继续留着可以自己写一个主动延长试用期的承诺书。否则是马上就走。公司初创,没有考核指标和规章发布过。说是正在制订。 请问是否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劳动争议湖北省-武汉市2024-03-29 11:14:54187*****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