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孩子的母亲,我的孩子今年27岁,前5年查出患有精神类疾病,陆续在精神病院住院,最近病情已经好转,我打算把孩子接到家里居住调养;居住地派出所要求我签署书面协议才可以把孩子接回家,以后孩子一切行为由我承担法律责任,请问这符合规定吗?(孩子发病以来从来没有做过危害社会的事,最近是8个月前在北京荷兰领事馆想办理出国签证,他写了封信件扔进领事馆,被认定侵权,由金马所到北京把他领回的)
其他云南省-昆明市2024-03-28 11:48:08153*****680
我是孩子的母亲,我的孩子今年27岁,前5年查出患有精神类疾病,陆续在精神病院住院,最近病情已经好转,我打算把孩子接到家里居住调养;居住地派出所要求我签署书面协议才可以把孩子接回家,以后孩子一切行为由我承担法律责任,请问这符合规定吗?(孩子发病以来从来没有做过危害社会的事,最近是8个月前在北京荷兰领事馆想办理出国签证,他写了封信件扔进领事馆,被认定侵权,由金马所到北京把他领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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