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为拒绝公司提出的签外包公司合同,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是成都市,公司及公司项目所在地。所以公司针对性对我进行了频繁的工作地点调动。最后本被安排在东门上班,因再次拒绝签外包,被通知去西门离家40公里的地方上班,本人期间一直在原地方正常上下班,期间一直有和公司沟通拒绝调动,公司不接受,将我钉钉改成旷工,后以旷工为由将我辞退,这种算违法辞退吗?我申请仲裁能被得到支持吗?需要以哪些来做切入点对我有利呢?
律师回复
相似问题解答
劳动争议热门法律知识
劳动争议最新咨询
-
企业起诉员工竞业违约,员工离职后公司允许代理其产品销售一年,代理期销售过其它类似产品,家属为法人,以及申请过专利发明,被起诉违约是否合理?期间竞业费按期支付
-
律师您好!请问工伤后,住院护理费由单位出吗?还是等劳动能力鉴定后保险公司付?
-
公司门店倒闭,给我调岗四十公里在别的门店,我明确拒绝了,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只愿意给补偿两个月工资,实际我上班了四年四个月,我要求n加1,公司拒绝了,不在和我协商,且明确表示不让我去打卡,这种情形,可以申请2n赔偿金吗
-
你好,我咨询一下,亲戚在矿厂喝酒而亡,矿厂要承担责任吗?
-
您好,因为公司在外地,找不到营业执照,仲裁可以用企查查的公司页面截图吗?